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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奖励与处分办法

 浏览:8  发布时间:2021-11-02 



 

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经过评选,应予以奖励和表扬。奖励和表扬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与表扬的形式有: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奖章、奖品、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手册第七章奖励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