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培养管理  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

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填报说明

 浏览:4  发布时间:2021-03-26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课程结构,实现科学化管理,根据校学术委员会2021年3月12日会议决议,自即日起对我校研究生课程进行调整,研究生可全校范围内根据学习计划、研究需要、专业需求跨专业、跨年级选课,现将本学期课程调整及选课要求说明如下:

一、选课范围

2021年春季学期起,除必修课(《自然辩证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英语》《音乐英语》《音乐文献检索及论文写作》《文献学基础讲座》),其他课程调整为选修课,面向全体研究生开放选课,不再做年级和研究方向必修的限定要求。

二、上课与选课安排

按照我校2020-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安排的要求,研究生于3月14日返校,3月1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英语》《音乐英语》《文献学基础讲座》《艺术实践》《音乐美学》《欧洲乐器学》《意大利语》于3月15日正式上课。

2. 其他课程在第三周选课结束后于3月22日(星期一)开课。

3. 因研究生课程调整,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需要进行信息内容更新及升级维护,如无法按期完成系统录入,研究生部将采取纸质版线下选课。选课时间为3月15日—17日,届时请各位同学注意查看班级群通知。

三、退课手续办理及相关注意事项

1. 每人每学期选课含必修课不超过9门(不含专业主课)

2. 第一节课后三天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课,须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签名确认后,到研究生部109室进行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3. 所有课程开课后第二周点名册不再调整,期末成绩单将与点名册名单同步。

4. 所有课程无故旷课、旷考或无成绩(零分)等情况将计入研究生个人档案,请务必注意。

5. 所有课程考勤由授课教师和班委负责记录汇总,每学期期末前将考勤统计结果提交辅导员,作为每年评定奖学金及评优的重要依据。所有请假(事假/公假/病假)在辅导员处办理,须课前请假,课后请假无效。请公假须院系开具公假证明,院系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报送研究生部审定备案。

6. 学术学位研究生修满52分,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50分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未修满学分者按国家学位管理要求延期答辩。

                                                                                    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