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指为阐述、审核和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而举行的报告会。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提高研究生论文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
一、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
1.论题及研究对象、范围及性质。
2.论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及应用价值。
3.国内外对该论题的研究情况,本人对论题的研究设想及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可行性分析。
4.论文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5.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6.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论文写作计划。
二、开题报告程序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在第二学年上半学期举行(9月-12月)。研究生凡主科及共同课已按教学计划获得应有学分者可提出开题报告申请,同时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由学位申请人填写《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
2.各院、系、室会同相关学科专业组织论文开题报告,由评审小组举行开题报告会。具体程序为:
(1)宣布报告者的开题报告资格。
(2)报告人指导教师介绍报告者情况。
(3)报告人作开题报告(报告时间一般掌握在15分钟左右;作
曲方向学生可同时汇报学位作品的创作设想与构思)。
(4)评审小组成员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时间由报告评审小组掌握。
(5)评审小组讨论,并就报告者是否通过开题报告作出决议。同时提出修改和改进建议。
4. 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应由5 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表演学科要求其中1 名评审小组成员,须为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理论学科教师。
5.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秘书负责填写《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组长负责在开题人的《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评议小组意见”栏中填写“评议意见”并加盖系(室)公章。
6.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者,由导师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负责人审核,报研究生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申请另做开题。
7.如开题不通过,须进行修改、调整,三周后重新申请开题。
8.若二次开题仍未通过,第二年随下届研究生重新开题。
报告会结束后,评审小组秘书负责将讨论结果及修改建议写成书面材料,连同《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报研究生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