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部(学科办)发布时间:2018-12-26浏览次数:72

西安音乐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

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

各院、系:

一、按照我院研究生培养要求,各专业院、系须在本学期第18周前对在校研究生进行专业课考试,评委须5人以上(理论专业须3 人以上)。(注:非硕士生导师不得打分。)

二、成均按百分制85分为“合格”。

三、请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平均成绩电子版、纸质版(含原始打分成绩表)字加盖院、系公章报送研究生部109办公室备案。

附:《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课成绩报送表》,电子版在研究教育工作群共享下载。

 

 

 

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