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内容
1. 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制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请书面说明其原因。
2. 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阶段性成果。
3. 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
4.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检查形式及程序
1.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第五学期开学后3周内完成。
2. 研究生按《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自查,完成填报。
3. 中期检查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和学生进行自查,院系室审核。
4.研究生部通报结果。
三、处理办法
未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四、其他
1. 本要求由研究生部与各院系组织实施。
2. 本要求从2018年1月起实施。
3. 本要求解释权归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17年12月1日